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近日印发《发挥示范引领 促进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总结提炼了10种农村电商发展的典型模式。
近年来,农村电商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助推“三农”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强劲动力。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在促进农村电商发展特别是在完善标准、推动品牌建设、地理标志应用、商标维权等方面作了大量有益探索。将这些有益探索进行总结、推广,对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指引》总结的10种模式中,有3种来自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4种来自示范区创建地,充分体现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导向。10种模式涵盖了全国东中西部典型模式: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如浙江绍兴县域统筹、镇级整合、村级创新,充分激发县、镇、村三级创新活力,形成农村电商各具特色、竞相发展生动局面的“共富工坊”建设模式;中部山区如江西安远“智慧园区”新仓储+“智运快线”新基建+“数字平台”新零售+“村红村播”新业态+“诚信规范”新监管五位一体的“数字+乡村”模式;西部地区如陕西武功利用地处西北地区与中东部地区连结点的区位优势,打造西北农产品电商企业聚集地、西部农副特产品物流集散地的“买西北卖全国”模式等。
这些不同做法,为各地提供了不同地区的样本作为参考借鉴。《指引》的下发,将为各地高质量发展农村电商提供指导,进一步发挥农村电商在促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记者 鲁元珍)
文章来源:光明日报